各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主管单位,各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辽宁省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实施办法》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辽阳市将开展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2025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现将《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2025年度检查事项须知》予以下发,请各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对照有关要求如实填报年检材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于2026年3月31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全部年检材料报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将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初审意见的年检材料报送我局(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请直接将年检材料报送我局)。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及时通知并指导、督促所主管的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按规定要求和期限填报年检材料,对材料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同时在审查意见处写明结论及依据,于4月30日前及时作出初审结论、完成初审工作。
为提高年检工作实效,我局将通过抽查审计、实地检查等方式,按一定比例对年检所涉事项进行抽查核实,并结合日常管理中发现问题的核查情况,综合研究确定年检结论。对虚假填报和未按期报送年检材料的,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附件: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2025年度检查事项须知
附件 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2025年度检查事项须知.docx
辽阳市民政局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