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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发布:2025-02-07 10:35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民政局办公室 字体:[ ] 【打印文章】

市委、市政府: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的有力指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行政,完善法规制度,加强法治宣传,圆满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民政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辽阳市民政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民政局定期学法制度》和《市民政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高度重视法治工作,把法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民政业务同谋划、同落实,建立起“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抓好教育培训,筑牢法治思想理论根基。严格落实干部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学习纳入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学法计划,定期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内法规和民政相关法律。集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复议法》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内容。制定《辽阳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人员轮训计划》,通过集中授课和个人自学等方式统筹抓好轮训计划落实,全体持证执法人员和拟考取执法证件人员均实名登录法制教育网学习公共法律知识2024年,我局7人报名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全部通过

(三)扎实开展普法,广泛宣传民政法规政策。将普法工作纳入市民政局年度工作要点,及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扎实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利用LED大屏展播宣传主题、标语和图片,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宪法》和《民法典》知识。利用重大祭扫节日开展殡葬法规宣传,引导群众文明祭祀、绿色祭祀,自觉抵制低俗的丧葬陋习,采取街路牌宣传等形式进行海葬宣传。结合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和办理社会组织各种登记事项,主动向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宣传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律法规。通过民政局官网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在社区公告栏张贴低保法规政策海报,让广大人民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设立宣传展板121块,发放宣传单3000张,累计惠及老年人6000余人次。在辽阳广播电视台开设“晚晴”专题栏目,播放尊老敬老典型人物和感人事迹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老年优待政策。

(四)坚持依法行政,有效履行民政相关职责。出台了《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 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的通知》,城市五区低保标准提高0.5%,农村低保标准提高8%。颁布了《辽阳市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实施细则(试行)》,及时将746名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救助临时生活困难群众4574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400.64元。持续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共计服务80432人次,在五区建立综合养老服务站点,打造了4个15分钟养老服务圈,辐射42个社区。落实老年人福利政策,累计发放高龄老人津贴947.586万元、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137.735万元、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养老护理补贴 43.695 万元全力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工作,共完成生态安2903份,节约土地14.2亩。采取“中心+站点”的模式,在全市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全年累计服务1037人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标准提高2.3%,全年发放生活费近390万元61名符合助学条件的学生发放儿童助学金落实常态化街路牌月巡查制度,发现并维修问题路牌191块;采集全市上图各类地名信息4800余条,“乡村著名行动”位于全省前列。

(五)落实制度规定,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梳理和问题自查,及时调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确保22项行政执法事项全部有法可依,符合权责清单。与辽阳市诚信泰律师事务所签订律师聘用合同,聘请专业律师担当法律顾问,从行政决策、文件制发等多方面征求专业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明确由办公室和1名法制工作人员作为我局法制审核机构和审核人员,我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15人,审核人员达到5%的要求。对今年制发的《辽阳市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调增标准》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严格按程序做好备案和辽宁省人大规范性文件入库等工作。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下发了《关于大力开展全市民政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从执法程序、适用法律、文书制作、执法言行等各方面进行自查自纠。组织对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产生的202本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案卷评查,全部案卷均符合主体、适用法律依据和程序合法要求,文书齐全,格式规范,达到立卷标准。

(六)坚持服务为民,不断优化民政营商环境。认真抓好我局牵头“公民婚育一件事”,不断优化办理流程,全年共受理“公民婚育一件事”10件,其中线下办理6件,线上办理4件。配合市残疾人联合会印发了《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指导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应用全国两项补贴信息系统接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送的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扎实开展省级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组织全市19个婚姻登记处的59名登记员参加婚姻登记员培训班,全面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按要求编制民政系统23项公共数据共享目录,扎实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政务公众号、工作群组清理规范工作。组织行业协会为企业减负,通过少收或不收共计减免费用7万元;对收取费用的15个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信息在“信用中国”上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民政工作紧密结合,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全年工作要点,与民政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

(二)自觉遵守制度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事项风险评估要求。履行规范性文件调研起草、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等必经程序。遵守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财务审批,杜绝发生违纪违法违规行为。

(三)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认真组织梳理权责事项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审核监督机构和人员,及时将相关信息通过官网对社会公开。建立全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机制,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三、存在问题

(一)法治人才力量缺乏。行政执法和监督人员无人获得法律资格证书,全局干部职工法律知识系统性不强、对法律专业问题把握不够准确。

(二)法治宣传形式单一。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不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与业务工作融入度不够高,还需更多创新举措。

(三)法治思维亟待强化。部分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不足,习惯于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对依法行政重视度不够。

四、下步打算

(一)强化依法行政。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法治政府责任制,落实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系统完善、责任明晰的依法行政制度,全面提高民政法治建设水平。

(二)开展普法宣传。将普法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与民政领域风险防范相结合,加强民政法治宣传的精准性、有效性。通过专题培训和以案释法等方式提高民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完善配套政策。积极探索创制民政领域具有辽阳特色的法律配套政策,细化民政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用完善的制度管人管事,不断推动民政政务服务便民化、规范化,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辽阳市民政局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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